
3755万存款没了!储户告银行反败诉,行长挪用2.2亿获刑,他却成了被告?储户被迫签承诺函。湖南怀化的房地产商李水明最近一年都在为一笔“消失的存款”奔波。他将3755万元存入银行配资平台最新消息,结果被行长挪用。尽管行长被判11年,但李水明起诉银行要求返还存款却输了官司。
更让李水明憋屈的是,为了洗清“共犯”嫌疑,他曾被迫签署了一份《承诺函》,放弃向银行追责。明明是银行监管失职,储户却成了受害者。这起涉及278名储户、2.2亿元资金的金融大案,背后有许多让人看不懂的操作。
坑害李水明的行长叫禹子英,在怀化商贸城商户眼中,她曾是“靠谱”的代名词。自2003年起,禹子英推出上门收款、代存代取的服务,帮助商户省了不少事。李水明也是这时与她相识,并通过代办业务存入上千万资金。
然而,这份信任最终成了禹子英敛财的工具。她推出“银行内部资金调剂”业务,把A储户的钱借给急需资金的B储户,储户能获得1分到1.5分的月息(年化12%-18%),比定期存款更有吸引力。这项业务在银行设了专门的3号柜台,支行员工收入也大幅增加。
2016年春节前,商户们纷纷去银行取钱,却发现自己的存款早已被禹子英挪用。同年4月21日,禹子英投案自首,案件曝光:278名储户的2.2亿存款不翼而飞,其中李水明被挪用的3755万是单笔最高的一笔。法院审理查明,禹子英因挪用资金罪、违法发放贷款罪被判处11年有期徒刑。
按理说,行长犯罪,银行监管失职,储户的钱应由银行赔偿。事实上,不少储户也打赢了官司,银行被判返还本金和利息。但李水明的情况却不同。2021年3月,他在起诉银行索要存款时突然被警方批捕,理由是涉嫌与禹子英有挪用资金的共同故意。司法鉴定显示,李水明和禹子英的资金往来复杂,他最终被羁押近10个月后取保候审。2022年5月7日,他在检察院签了一份《承诺函》,内容表示:“我和禹子英是个人借款,与银行无关,我放弃向银行追责。”
签署承诺函后,检察院出具了《不起诉决定书》。这份《承诺函》成了银行日后反驳李水明的“致命武器”。李水明提起此事就感到委屈,认为自己是被迫签署的。但检察院表示签署流程合法合规,不存在强迫。
2023年6月,李水明还是将银行告上法庭,但银行态度强硬,认为李水明知道禹子英的行为是个人越权行为,且他自己签署了《承诺函》,明确放弃追责。2024年8月,怀化中院一审判决李水明败诉,法院认为承诺函有效,他的诉求不能成立。
这个判决让李水明无法接受,他认为其他储户都拿到了钱,自己凭什么不行。他不服上诉,2024年11月,湖南省高院开庭审理此案,但至今未出结果。
案件的核心在于那份《承诺函》的效力。律师分析,关键在于承诺函是否是在胁迫或危困状态下签署,以及禹子英的行为是否算作职务行为。从其他储户的胜诉判决来看,法院认可行长在银行内以银行名义做事即为职务行为。二审法院可能会结合类案判决重新认定银行的责任。
此外,银行在人员管理和业务监管上的明显过错也不能完全免除责任。李水明的遭遇提醒所有储户,尤其是中老年人,不要贪图高息配资平台最新消息,保护好账户密码,谨慎签署任何涉及“放弃权利”或“免责”的文件。目前,李水明仍在等待二审判决,他表示自己不是为了钱,而是为了争口气:“银行的错,不能让储户买单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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